不少人喜歡吃完美食照幾張相,然後再PO到部落格上分享心得感想。不過桃園一位網友到餐廳消費,認為料理不好吃,把負面評價PO到部落格上,店家發現了,就到部落格留言要他道歉,引起眾多網友不滿,但業者認為,這樣的言論影響生意,要起訴提告。
「第一次就很失望」、「服務態度不好」,網友用圖片和文字紀錄下,對於餐廳最真實的感受,原本還能開開心心在店裡比Ya拍照,但這樣的部落格文章竟然引來提告。
餐廳業者:「還有人在網路上說什麼這家爛店,大家千萬不要來,你們覺得這個人的品德跟道德,到底在哪裡?」
業者說多次被作弄、恐嚇,自己才會提告自保。其實這間餐廳裡充滿可愛的粉紅色和凱蒂貓,完全就是以凱蒂貓當為號召的主題餐聽,看起來很可愛,不過網友PO文後,7月5日,深夜1點55分,業者直接在網友部落格留言,要求網友3日內公開道歉。
隔天業者再度留言,認為這篇文章已經影響到生意,還說「難怪我最近生意不好,可見你的毀謗很成功,所以我決定還是要告你」!雖然部落格主有修改文章內容,但店家仍然提出告訴。
而且還在門口貼上各種海報,「請居心不良的顧客別光臨」、還有「澄清啟示」,不過網路上還有其他網友,也對這間店有意見;也說另外還有4件類似案件,網友更踢爆,店裡的凱蒂貓根本沒經過授權,懷疑涉嫌逃漏稅,三麗鷗也對此發聲明稿,表示要徹查。
其實網友在網誌上發表對店家飲食好壞的看法,屬於主觀認定的言論,即使是批評,律師說除非業者能舉證,證明對方言論不實,而且真的是有惡意,否則通常告不成。如果店家真的重視網路上的雜音,除了採取法律行動,最好也能夠針對批評內容,自我檢討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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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昨天在電視上看到的一個新聞,
個人是沒有去過這家店拉,不過感覺這個業者還滿誇張的!
一般來說,有客人說東西難吃或服務不好時,
以我做服務業的經驗來說應該先自我檢討,
這位"業者"卻選擇對給自己負面評價的客人提告,
在看新聞的當下我真的很傻眼!!
姑且不論網友說的不好是真的假的,
"業者"的這個舉動我想只會讓人更不敢上門消費吧!!
而這件事情讓我想到日前我跟老公去新竹經國路上的"鴛鴦大道"吃東西碰到的事情...
那天天氣很熱,我們是下午2點左右進去吃的,
一個人四百多塊的消費,火烤兩吃2小時內吃到飽,
進去店裡時感覺空氣好像有點悶,
在進去用餐約20分鐘開始,不知道是冷氣壞掉還是停止供應冷氣的時間到了,
整個室內變的悶熱無比!!面前兩個火爐在燒又沒冷氣,
絕對不會輸給SPA的紅外線烤箱!!
詢問服務生之後他說是冷氣跳掉,已經通知冷氣師父來修理,
可是他們店裡明明有超過2台的冷氣,難道通通都同一時間壞了ㄇ?
再溫度節節上升的情況下我們已經越來越沒有食慾了,
時間經過了快1小時...情況依舊沒有改善!
眼看我們用餐的時間快要到了,我再問服務生一次"請問什麼時候冷氣才會好?"
沒想到服務生用很差的口氣跟我說"不是跟你說已經找人來修了嗎?"
他的態度讓已經汗流浹背的我非常不爽!!
我跟他說"你們冷氣壞掉應該在客人進來前就要事先告知吧??",
誇張的是他回我說"是你們自己要進來的阿!!"
我聽了更火大了...我說"你們店家是當我們進來吃的客人是笨蛋嗎,你是要我去網路上PO出你這種服務態度嗎?",
他也還不猶豫的回答我說"是!!!歡迎你去PO!!!"
聽完我就完全不想在這家店裡多呆一秒鐘了!
直接就去買單走人,該付的錢也是一毛也沒少!!
我發誓這一輩子就算餓死也不會再去任何一家"鴛鴦大道"消費了!
免的邊吃邊被旁邊的服務生笑"你這個笨蛋"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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